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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6-12-27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工作信息

医药行业(企业)诚信建设倡仪书

(第八次全国各省市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治病救命的特殊行业,遵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精神,为加强行业自律,全国各省市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向全国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如下“医药企业诚信建设倡议书”。
一、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环境。
讲诚实求信用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道德之根、立业之本、发展之源,要弘扬诚信理念,坚守诚信原则,创建诚信企业,营造诚信环境,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禁假冒伪劣,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
坚持诚信生产(不使用劣质原辅物料)、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诚信服务(不损害消费者利益)、诚信宣传(准确、适度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推广活动)、诚信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打击或诋毁同行与竞争对手)和诚信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八荣八耻教育和行业自律原则贯穿诚信建设的全过程。
三、反对商业贿赂,纠正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坚决杜绝腐蚀干部(医生)、损害企业、危害人民的商业贿赂行为,倡导遵纪守法、公平、自律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在企业品种研发、产品注册、生产工艺流程执行、GMP(GSP)验证、药品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等环节,严禁弄虚作假、行贿过关。
四、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杜绝恶性竞争。
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在产品定价和药品招投标过程,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严禁哄抬药价和欺诈行为,杜绝恶性削价等不正当价格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正当利益。
五、严格财务制度,按时交纳税金,重合同守信用。
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会计制度,会计结算真实、准确、完整,报表数据可靠,不弄虚作假,不制造假帐,不虚计盈亏。在工商、银行、税务部门信用良好,依法纳税,按时还贷,重合同,守信。
六、建立诚信档案,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各行业协会、各医药企业行动起来,大力宣传诚信建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强化诚信自律,营造诚信氛围,建立诚信档案,夯实诚信建设的日常基础工作,使诚信工作持之以恒、深入开展。
七、常抓不懈,利已利民。
诚信建设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行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须常抓不懈,变为企业自觉的行为准则。让我们共同营造诚信氛围,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不负医药行业的神奉职责和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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