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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9-07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公文公告

四川省经济技术标评审中有关证明材料认定的解释说明

各药品企业:

  目前正开展第二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经济技术标评审工作,针对部分企业理解有偏差的评审指标,按照《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对相关资质材料的认定标准进行解释说明:

  1.关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的认定:《实施方案》要求对同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技术,不超过3个药品(含)作为获奖投标药品。3个药品为3个品规药品,即认定获奖投标药品数时不细分同一规格药品的转换比和包装。

  2.企业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的认定:集团公司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对子公司适用,该认定方法适用于类似评审指标“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药品”、“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创新企业”的认定。

  下一步将对本次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投诉、澄清和补充证明资料。请企业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日

(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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