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创建时间:2016-05-05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公文公告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为落实《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规范申请人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做好注册申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现予公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doc

上一篇:启用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的公告
下一篇:征求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
Copyright © 2018-现在  蜀ICP备2023004955号  
关于协会 | 联系我们 | 协会党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