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创建时间:2020-03-0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展会动态

两部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诊疗费和药费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可以在本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将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来源:人民日报)

上一篇:中央指导组:科研攻关再加一把劲
下一篇:分级分类带量采购?价格降维竞争或一触即发
Copyright © 2018-现在  蜀ICP备2023004955号  
关于协会 | 联系我们 | 协会党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