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管理,规范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和采购行为,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增强药品价格监测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各相关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如有修改建议,可在2023年11月24日18:00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何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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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